更新日期:2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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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4.18
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 (下稱本會) ,透過營運「一起夢想志工媒合平台)」,邀請您參與本服務。本服務可能會需要向您取得個人資料,用以處理您的志工申請與活動參與程序,為此,本平台依法向您踐行以下告知內容:
一、蒐集機關名稱: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
二、蒐集之目的:限使用於志工媒合服務、內部管理、會務活動與訊息通知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個人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會運營之期間內有效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
六、個人資料之利用對象及方式:本會為完成蒐集目的所必須之對象。 前述對象,包含本會之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與本中心業務往來之機關(構)與本會所支援之微型社福單位。 方式:以紙本、電腦、電話、電子郵件等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
七、本會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訊。於此前提下,您同意本會得於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以提供資訊或服務,而您可依法得就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向本會請求查詢、閱覽、提供複本、補充或更正、停止及刪除。
您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惟請注意在資訊為提供充分的情況下,本會有權拒絕您的申請或中止提供本平台所提供之服務。
更新日期:2025.4.18
「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下稱本協會)」,透過建立及營運「一起夢想志工媒合平台(下稱本平台)」,免費提供志工資源供需媒合服務,開放有意願投入微型社福單位進行志工服務者,透過本平台搜尋志工需求。
報名志工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開始申請即表示您已同意以下【志工使用條款】:
志工義務
透過「本平台媒合之志工(下稱志工)」應有以下之義務:
- 遵守微型社福單位(下稱單位)訂定之規章。
- 參與單位所提供之教育訓練。
- 服務時,竭盡本人知能,完成交付任務。
- 遵守志工服務的工作內容與時間的要求,因故無法到班時,應提前告知,以便單位另作安排。
- 服務時,應尊重服務對象之權利,不得要求或接受服務對象所提供之任何報酬,亦不得有涉及商業、政治、宗教或其他干擾他人的行為。
- 服務時,若受到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施行違法行為或疑慮,例如暴力、騷擾等,應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並回報本協會進行檢舉。
- 應妥善保管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提供之資源與服務對象個資資訊。
法律責任
- 使用本平台時,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之規定及相關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中華民國管轄領域外以外之使用者亦應遵守所屬國家或地方之法令,不得基於非法之目的或以任何非法之方法使用本平台之服務,亦不得利用本平台之服務侵害他人權益以及為違法或不當之行為,否則本平台有權立刻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 若您為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輔助人、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輔助人、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又您於成年或取得完全行為能力之前,在您使用本平台服務的一切行為時,您必須確認並對本協會擔保您已經取得您的法定代理人必要的同意。
- 若您發生以下情事,本平台有權即刻終止服務,並應由單位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妨礙服務單位之聲譽
- 對服務單位或服務對象有不當行為 (辱罵、騷擾、發生暴力行為或衝突...等)
- 偷竊或侵占服務單位之財物、公物或受捐贈之物品
- 其他可能涉及違法或違背公序良俗之行為
- 若志工依照單位之指示進行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由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志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之單位對志工有求償權。本平台不負擔任何志工服務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 對於服務上所知悉、或偶然得知之服務對象個人資料、隱私及單位業務資料等,絕對保守秘密,不得以口頭、文字、電子文件或其他方式洩漏或公開。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各項公務機密維護規定,及智慧財產權相關規範。如有違誤,應負法律上責任;服務結束後亦同。
權利擔保
- 使用者應保證其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給本平台之資料係其自行創作或取得合法之授權,前述資料一經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後,本平台有權就此加以使用、利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出租、公開傳輸、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再授權他人,使用者不得異議。使用者應保證本平台使用、利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出租、公開傳輸、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不會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平台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任何條款的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並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效力。
- 無論您所在地域是否於中華民國管轄領域內,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其他未盡事項,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解釋以及處理。
- 如遇有爭議,您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更新日期:2025.4.18
「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下稱本協會)」,透過建立及營運「一起夢想志工媒合平台(下稱本平台)」,免費提供志工資源供需媒合服務,開放全台微型社福於本平台發布志工需求。
刊登志工職缺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開始申請即表示您已同意以下【單位使用條款】:
法律責任
- 當「志工運用單位(下稱貴協會)」使用本平台時,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之規定及相關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中華民國管轄領域外以外之使用者亦應遵守所屬國家或地方之法令,不得基於非法之目的或以任何非法之方法使用本平台之服務,亦不得利用本平台之服務侵害他人權益以及為違法或不當之行為,否則本平台有權立刻終止貴協會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並通報主管機關。
- 本平台僅用於貴協會用人需求之發布,貴協會因自行擔保發布需求資訊的合法性與正確性,本平台不負有審查義務,貴協會應自行為其所發布之內容負責。
- 透過「本平台媒合之志願者(下稱志工)」,若於貴協會服務過程中,有受到貴協會的正職、兼職、工作人員等施行違法行為或疑慮,例如暴力、騷擾等不當行為,本平台有權立刻終止貴協會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並通報主管機關。
- 若志工依照單位之指示進行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由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志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之單位對志工有求償權。請理解本平台僅為媒介志工服務需求,不負擔任何因志工服務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 若志工依照單位之指示進行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單位應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並回報本協會,作為平台管理使用。
平台使用
- 本平台僅供公益用途,不得有商業相關行為與活動,如:販售交易、報名費等。
- 若有不符合規定之志工職缺,本平台有權於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暫時關閉或移除您的志工職缺。
- 貴協會應於簡介上註明於志願服務法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並於職缺說明上揭露是否可以依照志願服務法之規定提供「志願服務卡時數」或依志願者需求「服務時數證明」。
- 若貴協會沒有於收到志工申請後7個工作日內,透過電話、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或其他管道與志工聯繫,經本平台通知仍未聯繫,本平台有權於任何清況下暫時關閉或移除您的志工職缺。若上述情形發生累積三次,本平台有權立即關閉或移除您的志工職缺,以及終止貴協會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志工保障
- 貴協會應尊重志工的個人意願,嚴禁以任何形式強迫、施壓或誘導志工進行捐款。若有相關情事或疑慮,本平台有權立刻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 貴協會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 志工應有以下之權利:
- 接受足以擔任所從事工作之教育訓練。
- 一視同仁,尊重其性別、性傾向、自由、尊嚴、隱私及信仰。
- 依據工作之性質與特點,確保在適當之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
- 獲得所從事之志工服務之完整資訊。
- 參與並了解所從事之志工服務計畫之擬定、設計、執行及評估。
資訊安全
- 志工於本平台或本平台所附屬網站留下之個人資料,非經事先說明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將僅限使用於本平台志工媒合服務、內部管理、會務活動等使用,不得任意將志工提供的個人資料轉供其他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
- 對於業務上所知悉、或偶然得知之志工個人資料、隱私及相關資料等,絕對保守秘密,不得以口頭、文字、電子文件或其他方式洩漏或公開。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規定、各項公務機密維護規定,及智慧財產權相關規範。如有違誤,應負法律上責任;服務結束後亦同。
- 貴協會應自行訂定保密條款,與志工約定就特定之秘密資訊內容應保密,不得對外洩漏。在任何情況下,本平台不負擔任何相關賠償責任。
權利擔保
- 使用者應保證其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給本平台之資料係其自行創作或取得合法之授權,前述資料一經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後,本平台有權就此加以使用、利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出租、公開傳輸、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再授權他人,使用者不得異議。使用者應保證本平台使用、利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出租、公開傳輸、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不會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平台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任何條款的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並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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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遇有爭議,您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