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節最初是為了紀念女性在不同領域爭取平等權利的歷程。但某些縣市卻選在今天舉辦「模範婆媳表揚大會」,其中的評選標準讓人看完不禁眉頭一皺。
■ 之所以要表揚「模範婆媳」的原因是什麼?
花蓮縣的〈模範婆媳代表實施計畫〉指出,辦理這個活動的目的是有感於近年「婆媳之間關係逐漸淡化疏離」,為了「促進婆媳間互相包容、尊重並相知相惜之情誼」因此舉辦表揚大會。
如果婆媳間需要相互包容,公婿之間為什麼不需要相知相惜呢?從這個問題出發,就可以發現模範婆媳表揚大會傳遞出「婚姻是以夫家為主」的觀念。女性結婚後需要離開娘家(嫁出去)、進入夫家(娶進來),並且負擔夫家的照顧、教養、家務等責任。
然而,現代的婚姻觀念已經逐漸轉變成「兩人平等共同成家」,婚後雙方的關係應該是對等的。因此,不應該只有女性需要負擔料理家務、教養子女、照顧長輩的責任,男性角色也有許多可以做的事。
從前述的討論也可以發現,這個表揚大會其實變相的將所有的家務與照顧責任都強加於女性角色身上。當所有的家庭成員都能在各自的崗位上分工、合作,我們還有需要再單獨表揚「模範婆媳」嗎?
■ 在婦女節這一天,政府應該透過更好的方式表揚女性的付出
婦女節是為了紀念婦女走上街頭爭取自身權益,以及女性在各個領域所帶來的重要貢獻。因此,除了表揚模範婆媳,縣市政府應該可以透過更多元、有創意、全民皆可參與的方式舉辦表揚活動,包括展覽、徵文、分享會等線上或線下活動等。除了能看見更多元的女性樣貌,也依舊能肯定女性的貢獻與付出。